网站首页
人大概况
领导之窗
机构设置
组成人员
代表名录
新闻动态
工作动态
代表・足迹
议案办理
乡镇人大
调查研究
人大会议
主任会
常委会
人代会
监督工作
决议决定
人事任免
通知公告
您所在的位置:
首页
>
人事任免
> 正文
关于何光明同志任职的通知
作者:人大办
来源:本站
日期:2015-01-13
阅读:
168
经2014年4月28日平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决定,
任命:
何光明同志为平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。
特此通知
平昌县人大常委会
2014年4月29日
上一篇:
关于张夕谦同志免职的通知
下一篇:
关于任命阳莉等45名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