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人事任免 > 正文

关于接受赵明述同志辞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

作者:人大办来源:本站日期:2009-10-13阅读:168

 

(2009年5月3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)
 
    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赵明述因调离平昌县行政区域,根据他本人提出的辞职请求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,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依照《地方组织法》和《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》的规定,决定接受赵明述同志辞去平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,并报请下次县人大代表大会备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