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听取2014年1―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
作者:人大办来源:本站日期:2015-01-13阅读:168
平昌县人大常委会
关于听取2014年1―8月国民经济和
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
(2014年9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)
县人民政府:
平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发改局局长苟国聪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《关于平昌县2014年1—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》。会议认为,今年前8个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较好,但也还存在多项指标时序进度未达到、税收年初目标难以实现、工业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问题。
会议对今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:
一、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。县人民政府要对照年初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锁定的目标任务,增强发展信心,强化责任考核,主动化解各种矛盾和困难,千方百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。
二、强力推进金宝新区建设。在金宝新区建设上要强化规划约束和环境吸引,突出产业支撑,实现新区产城融合,提升承载能力,着力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新的增长极。
三、努力争取项目增加投入。要全力做好来年国、省资金争取,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申报工作,力争更多项目挤进国、省“盘子”,争取更多的上级项目支持资金进入县本级预算。
四、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。要大力实施各项民生工程,推进社会保障“全覆盖”,完善社会救助体系,健全社会福利制度,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,努力增加工作岗位;要重视食品、药品和饮用水安全,加强监管;要针对当前民生领域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,加大财政投入,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,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。
以上审议意见,县人民政府要增添措施,强化保障,狠抓落实,确保平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全面实现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