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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次缺席人代会,南风乡3名人大代表被终止资格

作者:人大办来源:本站日期:2014-04-01阅读:168
 
    3月29日,在平昌县南风乡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,陈华明等3名人大代表因两次无故不出席人代会而被依法终止代表资格,这在全乡引起了不小的轰动。
 
    “这次终止3名人大代表的资格,大家都很意外,因为大多数人都觉得终止代表资格可能是违法乱纪了,没有想到无故缺席人代会也会被终止代表资格,其实这是有法律依据的。”南风乡人大主席团副主席张平说。
 
    2011年10月12日,陈华明、陈继林、唐友国等3人分别在南风乡第九选区、第十五选区、第十八选区选举为南风乡第十七届人大代表。自2011年11月8日南风乡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以来,这已是召开第5次会议了。每次会议前,乡人大主席团都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发出了会议通知,但这3名人大代表只参加了南风乡第十七届一次、二次会议,都无故缺席了三次、四次会议,无故缺会2次。因此,依据代表法的相关规定,南风乡依法终止了陈华明、陈继林、唐友国等3人的南风乡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。
 
    南风乡党委书记、人大主席邓仕军表示说,代表法本身就规定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,其代表资格终止。虽然法律有了硬性规定,但是在实际工作中,即使有人大代表不参加人代会,由于碍于情面,大多数是得过且过,没有动真格。但这次南风乡因为缺会而依法终止了3名人大代表的资格,这在全乡或许说在全县可能都是首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