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刘建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公告
作者:平昌人大来源:本站日期:2019-03-08阅读:247
经平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,
任命:
刘建东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。
免去:
关小琳同志的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。
现予公告
平昌县人大常委会
2019年3月1日

经平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,
任命:
刘建东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。
免去:
关小琳同志的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。
现予公告
平昌县人大常委会
2019年3月1日